关于集中清理逾期未结题及即将到期科研项目的通知

来源/编辑: 发展规划与科技处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29日 12:51

 各单位、部门及相关项目负责人:

根据《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督促国家级、市级立项课题按时结题的通知》,将在2018年12月31日止对2013年立项未能结项的国家级、市级课题予以撤项;接《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科学技术研究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截止2018年12月31日,清理超过合同执行期还未结题的市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学院为加强科研项目的管理,杜绝长期无故推延课题研究现象发生,实现科研项目申报工作的可持续性发展,将在12月集中对两个文件所涉及的科研项目进行清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清理的项目为2013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还未结题规划项目和合同期已满还未结题的教委科学技术研究项目。

二、 凡超过合同执行期仍未结题的项目,确有特殊原因(如项目已经完成或即将完成)需要延期一年结题的,项目负责人需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在合同执行期满前一个月填写延期申请表并提交科发处

三、 20181231日前到期的项目,如果已经完成考核指标,达到结题验收条件,请抓紧时间在20181212日前完成结题材料提交工作。如果到期仍不能完成考核指标,需要延期、撤项或调整项目研究内容、项目组成员的项目,请按照相关规定在截止日期前填写相关项目的延期申请表。获准延期的项目,若到期仍未完成,将根据上级部门相关规定进行撤项或限制负责人申报同类项目。

特别说明:所有项目最多只能延期一次,已延期过的项目只能提交结题申请。

、若今年已经提交过延期申请的纵向项目,请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结题,本次无需再提交延期申请材料。

、科技处将建立科技项目研究诚信制度,对不能按期结题又未提交延期、终止等申请的项目负责人作不良信用记录登记,将影响今后、省部级及国家级各类限项项目的申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