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10月19日下午2:30,院长吴国雄在厚德楼三会议室主持召开了2018年第21次院务会。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学院《“3+2”学生(中职段)体育运动装采购方案》。会议要求,一是教务处应掌握“3+2”学生(中职段)学生信息,录入学院拟招录学生信息库;二是招就处、各系加强与学生的联系,增强学生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会议研究了学院2017-2018学年学生奖学金、助学金工作。会议要求,一是学工部、各总支严格把关,坚持客观、公平、公正的原则,避免矛盾和纠纷;二是评选过程要做到政策明晰,依据充分,程序规范,手续完备,做好相关资料的归档工作;三是做好名单公示、意见收集、信息反馈等工作,加强督查;四是发挥资助政策引导作用,进一步改善学风;五是财务处积极配合学工部,确保各项经费落实到人。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学院与巴渝引智计划外籍专家协议、学院与新西兰国立理工学院学分互认项目协议。
会议研究了教务处提交的学籍处理相关事宜。会议要求,教务处负责,尽快完善相关手续,做好过程管理和资料存档工作,以备查验。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学院政府会计制度实施工作方案。会议要求,一是各相关部门需要加强协同,落实方案,积极协调,确保做好政府会计制度顺利实施;二是财务处负责,做好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组人处提交的学院《劳务费发放管理办法(暂行)》。会议要求,组人处负责,进一步修改完善后发文。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组人处提交的学院2017年度剩余绩效分配方案。会议要求,组人处负责,修改完善后实施。
会议听取了学院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工作情况报告、有关人事工作问题汇报。
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学院标准考点建设方案,学生综合实训基地、学生综合活动中心项目施工招标文件、监理招标文件。
会议还研究了学院2018年高等教育事业统计中重点数据核查相关事宜。
文:张珊